广州日报讯 (全媒体记者卜瑜 通讯员廖攀)韶关乐昌的跳楼邓先生走在路上突然遭遇“飞来横祸”,被高空飞出的公鸡一只公鸡撞倒受伤,该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?砸伤主人记者昨天了解到 ,乐昌法院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。被判
2023年9月29日,赔万邓先生正常行走在路上,跳楼不料楼上飞出一只公鸡 ,公鸡将其撞倒在地 。砸伤主人几分钟后,被判公鸡主人黄某到达现场寻找公鸡 ,赔万邓先生见状立即叫住他,跳楼告知公鸡将其撞倒受伤的公鸡情况。事后 ,砸伤主人邓先生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。被判出院后,赔万邓先生认为该公鸡的饲养人 、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,将公鸡放置阳台饲养导致公鸡飞出阳台撞伤行人 ,应当承担责任 ,遂起诉至法院,要求公鸡主人黄某赔偿各项损失。

乐昌法院经审理认为 ,公鸡饲养人对其饲养的公鸡疏于管理,亦未采取安全措施,以致公鸡从阳台飞出撞伤邓先生,对邓先生造成损害,公鸡主人需对公鸡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。最终 ,法院依法判决公鸡主人赔偿邓先生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 。

(广州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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